申请优先购房家庭须具备的条件
(1)本细则实施之日前,家庭成员已具有常熟市户籍(包括原常熟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原常熟市户籍的在读大学生);
(2)经核实,申请家庭在常熟市不动产(房屋)登记系统无住宅(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住宅)登记信息、在网签系统中无住宅购买信息或具有《常熟市住房保障购房补贴资格证明》。
优先购房家庭认定条件
1.优先购房家庭组成: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本细则实施之日前的离异家庭。
优先购房资格申请
购房家庭申请前,应在“常熟住建”微信平台预约申请办理日期。 购房家庭在预约确定日期向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证明》,并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交监护人关系证明;
(4)《常熟市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资格申请表》;
(5)按要求提供的其它必要材料。 以上材料需明确家庭成员关系,同一家庭仅允许申请一次。 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上述材料核实家庭成员名下住宅登记信息及购买住宅网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