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利用“就在苏州”线上平台,做好求职招聘、劳动维权、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给予10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给予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合作基地在1-2月份为我区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达50人以上(含),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给予机构规模送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同时按省内100元/人、省外300元/人给予机构来苏交通补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区人社部门组织的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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