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同一用人单位吸纳同一人就业的,3年内只享受一次政策。
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至其他单位就业的,该单位不再享受本政策。
谁能申请?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园区创业重点扶持群体人员及创业扶持群体扩大对象开办的创业实体在开业3年内,吸纳园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新生代劳动力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实体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创业实体注册在园区,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并为创业者本人在园区缴纳社会保险;
2.创业实体在2018年1月1日以后新招用园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园区新生代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