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为什么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标识及颜色不统一?
A:苏州市区、太仓市
张家港市、昆山市
常熟市
苏州市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2000年起就逐步启动,经过20多年来的摸索、改进,已经形成了一些较为成熟的模式及约定。
2017年过后,苏州县市区也逐步启动了垃圾分类工作,当时国家制定了一些推荐标准,新推进的区域大多以国家推荐标准设置相关容器。
然而,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并考虑到我市实际,当前还没有一个国家实现了分类容器标准、颜色,甚至分类模式等的大统一,为此,从资源节约、区域约定和减少财力浪费等方面出发,《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车辆等设备的类别、标识、规格,应当统一规范、清晰醒目、容于辨识。”其中并未对容器颜色作统一要求。
此外,《条例》还规定,市、县级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制定、调整、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即县市政府有权对本区域的分类指南做一些调整。
当然,目前苏州市区、太仓市投放设施的颜色、标识都是一致的,张家港市、昆山市、常熟市略有不同,但是四分类的类别都是一致的,也请大家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