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
1.初次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补贴600元;
复审和延期换证培训考核合格的,补贴100元。
2.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的,补贴300元。
※补贴条件:
1.申领补贴人员须在我市就业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
经培训取得以下证书的可享受补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
应急管理部门《特种作业操作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自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补贴,其中,2019年获证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请补贴。
3.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3次的政府性补贴培训,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4.补贴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