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调剂补贴
1、申报及补贴对象
在园区注册的服务业企业。
2、申报条件
①向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园区,且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用工需求的制造业企业,以短期借用、服务外包等形式合理调剂劳动力;
②服务业企业参照“园区防疫项目制培训”的要求,对调剂出的员工按规定进行培训。
3、补贴标准
将实施用工调剂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园区防疫项目制培训”重点企业名单,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补贴。
4、调剂对接流程
①服务业企业向园区商联会秘书处提出调剂申请,包括企业名称、可调剂人数、可调剂时间段等内容,由商联会秘书处对接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②园区就管中心向服务业企业提供园区制造业企业用工需求情况,服务业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对接协商,商联会秘书处和就管中心做好联络跟踪服务。
③企业双方就用工方式、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协商一致后,实施用工调剂。
④服务业企业向园区就管中心提出开展“防疫项目制培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对调剂员工开展培训。
5、补贴申请、审核和发放流程
用工调剂开始并完成防疫项目制培训后的1个月内,服务业企业向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拨付。
6、其他事项
①服务业企业成功调剂同一人员上岗并实施防疫项目制培训的,只享受一次补贴。
②对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或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列入失信黑名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方式: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66608252 66605933园区商联会秘书处 潘小姐1386130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