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及照料护理服务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2020年7月1日起无锡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525元/人/月
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标准为:
全自理特困供养人员8工时/人/月
半护理(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28工时/人/月
全护理(失能)特困供养人员48工时/人/月。
制度介绍:特困人员供养是指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