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以下条件同时满足)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企业职工(取得证书和申请补贴时都应为在职参保状态)。
二、补贴标准
(一)一般职业(工种)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
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符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对应等级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30%。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注意: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地方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规定办理和核发的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在此列。
可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45054/index.html)或进行查验。
(供参考)
四、申领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填写《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委托企业或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申领协议书》。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填写《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4、委托企业或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申领协议书》。
也可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劳动业务经办-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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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核
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后,对提交资料和职工个人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审核不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公示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无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对享受补贴职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发放
对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12个工作日内将技能提升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拨付到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上。
政策咨询电话:12333、82411303、81822573
申请地址
在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具体如下:
梁溪区
地址:清名路318号
电话:0510-82832760
滨湖区
地址:梁清路718号
电话:0510-85884754
新吴区
地址:菱湖大道200号微纳园A幢
电话:0510-85383507
锡山区
地址:东亭二泉中路139号
电话:0510-88702186
惠山区
地址:惠山大道108号国慧电子大厦东南角裙楼4楼
电话:0510-8359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