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参保缴费时间

地方特产2022-09-18 18:34:53未知

无锡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参保缴费时间

  ▶参保方式+时间:

  (1)续保、新增参保人员(在职职工退休后未在下一年参保或参保后中断参保),如需改变下一年度的参保状态,在2021年12月20日前需到退休管理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为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窗口(原人社服务窗口)登记,非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在原单位登记。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2)新退休人员,即在2021年1月—2021年12月退休的人员,在2022年5月6日前需到退休管理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为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窗口(原人社服务窗口)登记,非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在原单位登记。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保障水平。

  由基本普惠待遇与重点特惠待遇组成。

  (1)基本普惠待遇:对参保人员因患病在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以下简称无锡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进行住院治疗(包括非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治疗,每次计1天)的,按住院天数每天补助30元,年度内补助天数不超过60天,当年住院医疗互助金每人累计不超过1800元;

  (2)重点特惠待遇:对参保人员因患病在无锡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住院治疗,年度内发生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与住院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具备国药准字号的药品),并经社会保障卡结算的全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中的“自费金额”和“超限价金额”的全年累计费用,不包括个人自理和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以10000元为起赔线,起赔线以上38%给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待遇,赔付封顶线为10万元。列入市区退体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重点特惠理赔范围的药品目录参照社会医疗保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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