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将第4、5、6、7页复印在一起)、本人的实名制市民卡(无实名制市民卡的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相片一张作为制卡之用);外地户籍还需提供清远居住证(或派出所的办理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费用:已有实名制清远市民卡的加载功能免费;未有实名制市民卡的申请人,缴交20元工本费,不另收功能加载费。
优惠范围:清城、清新区内:市区公交免费、郊区公交半价。持《清远市民卡.残疾人优待卡》乘坐市区(城区、清新)公交车定额票价(2元)的可直接嘀卡免费乘坐;分段收费(城郊线路,一般为2元以上)的享受半价优惠,嘀卡支付乘车费用,金额不足导致刷卡不成功的暂不享受乘车优惠。
个人办理(加载)残疾人优待卡功能完成后,立即可取回生效使用,但卡面不印刷“残疾人优待卡”字样(不影响使用)。
注意问题:在证卡过渡期间,为确保残疾人的权益,如残疾人选择乘坐公交车出行时,需提醒同时携带残疾人优待卡与残疾证,确保优惠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