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宜兴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以外的,本市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以及本市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
本须知涉及的对象是除在校学生(小学一年级起)以外的其他参保居民。
▶宜兴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1日开始至2021年11月25日
▶居民医保(非学生) 缴费标准:
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90元
老年居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年龄界限以2022年1月1日为准),每人每年缴纳510元(含长护险);
其他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90元(含长护险);
注意: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困境儿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以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人员为准)、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以及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员可以享受参保救助,凭提供的有效证件免费参加居民医保(长护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各镇(园区、街道)或村(社区)财政承担。
▶居民医保(长护险)缴费方式:
(1)缴费方式
1、银行批量扣款:对签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扣款协议的缴费人,由签约银行批量扣款。
2021年10月份,将分别于12日和27日进行两次银行批量扣款,批量扣款期间(10日至15日,25日至29日),签约缴费人暂停使用其他缴费方式,未签约缴费人不受批量扣款影响,可通过其他缴费渠道正常缴费。
2、缴费人使用江苏农商行手机APP进行自主缴费。
①打开生活—税银社保缴费—税银缴费。
②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点击参保查询。
③选择“缴费项目”,点击“补缴”点击查询,确认缴费信息,点击“缴费”,完成缴费。
3、缴费人使用“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进行自主缴费。
①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者扫描下面二维码:
②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③为自己缴费,确认金额准确后点击缴费按钮
④如果代他人缴费,点击“切换缴费人”,添加他人身份信息,选择证件类型,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确认。
⑤点击“代人缴费”按钮,确认该人员属于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并且金额准确后,进行缴费。
4、宜兴农商行POS机刷卡缴费:前往农商行普惠服务点,办理税银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刷卡完成缴费。
5、宜兴农商行全市各网点窗口查缴。
6、全市各村、社区统一代收代缴。(注意:2021年度未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或者参保后退保参加其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如需重新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仅可选择此种缴费方式。)
▶宜兴居民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
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的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报50%,全年最高结报400元。一般诊疗费统筹基金支出不计入最高支付限额。
(二)“两病”门诊
在普通门诊待遇用完后,已登记高血压或糖尿病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基金支付60%。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含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基金支付部分),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人员,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含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基金支付部分)。
(三)特殊病种门诊
参保人员患下列特殊病种之一的,凭确诊的相关诊断证明资料至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恶性肿瘤(放化疗)、丙肝、重症尿毒症、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补助标准:参保人员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视作住院,由医保基金按住院规定支付,纳入年度最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20万元)。其中血友病门特年度补助标准2万元。
(四)住院
备注:①对于符合本市相关部门核定的医疗救助对象,除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结报外,凭有效证件还可享受医疗救助。
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并转入住院或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住院规定支付。
(五)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当年度发生的符合住院医疗合规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结报:1.8~10万元(含),结报60%;10万元以上,结报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