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大学生在常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依法申报纳税,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带动1人(含)以上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按每带动1人6000元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8万元。
创业对象扶持资金的申请人须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不含变更);符合条件的在常创业人员限在同一创业实体下享受一轮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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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产2022-09-19 21:40:58佚名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大学生在常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依法申报纳税,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带动1人(含)以上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按每带动1人6000元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8万元。
创业对象扶持资金的申请人须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不含变更);符合条件的在常创业人员限在同一创业实体下享受一轮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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