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创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
本区户籍城乡劳动者、非本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及在我区的高职、技院校在校生。
对大学生参加《常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及补贴标准》 (以下简称《补贴目录》)中明确的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等,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补贴目录》标准的100%给予补贴。《补贴目录》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产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人才紧缺程度和培训成本制定并适时调整。
本计划所称的大学生,是指在常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学生);毕业五年内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取得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认证的毕业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认证的港、澳、台青年大学生。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大学生自主创业,是指大学生在常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从事具有明确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且大学生须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正常参保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毕业五年内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职、技院校毕业生在常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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