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时,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
根据通知,江苏继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省统筹中央资金按规定对地方实行分档补助,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同时,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不低于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各统筹地区统筹考虑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已达到省定标准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同时,立足基本医保筹资、大病保险运行情况,统筹提高2020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