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完整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附件),报表需盖用人单位印章。
2、已安置残疾职工的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3、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残疾职工2019年度全年工资发放明细表及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明细。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务派遣残疾人员应提供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用工协议、残疾人工资发放明细、社保缴费明细及全年考勤记录。
4、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为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年审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提交的年审资料真实、有效,所有年审资料需加盖公章。
3、采取造假骗取优惠政策的,例如采取挂靠、挂名等“假用工”方式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或伪造残疾人证、伤残军人证等其他虚假瞒报、拒报情况的,一律不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4、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提倡通过“网上办、预约办”等方式进行申报。如在窗口进行年审的,请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
联系单位:南通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2号楼二楼。邮编:226007。
联系电话: 68002259 85581180 8558166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