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徐州市统一全市异地就医政策。
一、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需转至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市区参保人员由市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证明。其他参保地城乡居民由本参保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内三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证明。市外住院起付标准为每次1800元,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60%。
二、针对徐州各县区的参保人员,来市内就医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三、非正常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符合异地就医规定且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45%。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四、参保人员在外地务工、经商、上学以及因其他情形长期驻外期间,应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备案后待遇同市内。
五、参保人员市外就医,符合急诊抢救标准的,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待遇同市内。
以上内容是按照我市2020年底有关文件整理,具体以现行政策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