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租房最新消息(更新中)
申请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23日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徐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销售(配租)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13〕42号)、《徐州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徐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货币补贴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徐住保办发〔2016〕1号)、《徐州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区欣缘公寓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的通知》(徐住保办发〔2017〕7号)规定: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 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市区户口,在市区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