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房产证补办指南
办理条件
房产证丢失、损坏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证补办。
办理材料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证书;
2、补证书面申请;
3、声明原房产证作废的报纸;
4、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一式两份(登记部门提供,申请人确认);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领证。
办理地点:
邗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邗江区百祥路37号
电话:(0514)87874793
宝应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安宜北路21号
电话:(0514)88259019
高邮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海潮东路028
电话:(0514)84648897
仪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江苏仪征国庆路152号
电话:(0514)83450400
江都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工农路25号
电话:0514-86525800
广陵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扬州市运河北路3号
电话:0514-87902909
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20号
电话:0514-8780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