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统筹
2022年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230元;
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至县域内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县域内二级及一级医疗机构开展普通门诊统筹甲类项目报销55%,乙类项目报销45%;
从2022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在参保所属县(市、区)域内开展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2、门诊慢特病
从2022年10月1日起将门诊慢特病病种“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居民医保定额支付标准调整至300元/月。
3、跨省异地就医自主备案
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为参保居民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异地就医备案直接结算服务。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山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为自已和他人自助备案。
4、新生儿参保
取得太原市户籍新生儿出生当年,凭新生儿户籍或其父母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当年不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当年如未办理参保登记,次年办理参保或按次年筹资标准全额(含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部分)补缴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5、大学生参保
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按照参保登记和缴费同时进行的方式,由所在学校配合税务和医保部门做好参保缴费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