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成都少儿互助金门诊费用、住院费用等都可以进行报销
注意: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支付范围是?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
✖因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学生儿童先天性疾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用。
✖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获得相关赔偿或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报销金额
1、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一般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大学生参保人
针对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一般是校医院)的首诊门诊费用可以报销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
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2、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标准如何?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3、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3、异地就医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未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跨省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按照成都市异地就医管理相关规定,应当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和异地转诊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未办理备案登记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非急救抢救住院医疗费用和办理了备案登记在备案地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非急救抢救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8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成都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各缴费档次下降10%;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各缴费档次下降10%;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变。
注:
1.我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重庆市施行异地就医免备案。
2.在疫情期间,未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与本市同级别医院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