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生儿落户流程:
1.现场核验
新生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市公安局驻市妇幼保健院户口登记受理点的驻点民警提交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原件。驻点民警对材料核验无误后,出具“新生儿申报出生材料核查证明”,签字确认盖章。
2.在线申报
办理居民通过本人手机微信登录“扬州公安微警务”户政服务模块,经实名认证后,根据提示将书面申请、证明材料、新生儿申报出生材料核验证明等材料拍照上传提交,以上材料电子档将自动转入“扬州市网上公安管理平台”。
3.属地审核
属地户籍民警接到通知后,登录“扬州市网上公安管理平台”,对群众提交材料电子档进行审核确认后,通过“江苏省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办理新生儿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