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就医问题答疑 医保局异地就医新规定

地方特产2022-09-22 05:38:45佚名

医保异地就医问题答疑 医保局异地就医新规定

  一、王阿姨是辽宁人,在辽宁退休后,在北京长期居住给女儿带孩子。听说现在国家有异地就医的政策,可以在北京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用再拿着单据回辽宁报销,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办理异地就医?

  答:王阿姨这种随子女在大城市长期居住的老年人都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的手续。从 2016 年起,全国都开始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覆盖四类人群,

  ①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②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比如王阿姨这种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③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

  ④四是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二、王阿姨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该怎么办

  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理程序很简单:

  ①是办理备案,要告知参保地医保部门自己因何原因、要去异地何处看病。可以携带社保卡到本人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按照参保地规定提交异地的居住证、个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直接备案到异地。如果王阿姨目前不在老家,她可以通过老家医保部门开通的网上备案或电话备案渠道了解相关要求,按照要求通过 APP、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相关材料给参保地医保中心,就可以完成备案手续。

  ②是持卡就医,王阿姨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只要携带社保卡就可以在异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了。

  三、小王是湖南的职工,医保参保地在湖南,但因工作需要常驻在上海,已经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他最近得了胃病,在上海住院治疗,出院直接结算时,他的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答:小王的住院费用在直接结算时参照上海市的医保目录来看什么能报销、什么不能报销,按照湖南的具体报销政策来计算报销比例。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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