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就医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费用: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记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长居门诊费用:就医地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身份证原件。
3、长居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就医地医院门诊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销办理流程
(一)备案流程
1、经办窗口备案: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在经办窗口填写《扬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经办人员审核参保人提供的备案材料,并根据参保人填写的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2、不见面备案:可通过网上备案的方式,将备案材料、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等上传至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备案。
(二)已备案的参保人员:
在就医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可持省卡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在转往异地未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出院或终结治疗后,持办理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报销费用直接支付到领取待遇的指定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