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证明材料包括:
申请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或有效证明);
3.子女身份证;
4.《职工退休养老证》(或有效证明);
5.社会保障卡(银行功能已激活)。
以上所需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特殊对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持证退休职工本人不能前来登记,委托配偶或子女等代理登记的,需要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书》、《结婚证》或直系亲属证明;
2.持证退休职工死亡的,由其配偶代理申请登记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派出所出具的持证退休职工户口注销证明;如果是子女代理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经其父母授权的委托书及派出所出具的持证退休职工户口注销证明。以上所需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的,当事人可到现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办理相关证明。符合申请登记条件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当事人可持有效证明到本人户籍地街道(镇)申领。
有关申报表、委托书等表格可到本人户籍或居住地街道(镇)、社区居(村)委会领取,也可到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网站下载(网址:http://wjw.ta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