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集体户落户办理指南(丹东市户口落户政策)

地方特产2023-10-30 16:49:02佚名

丹东集体户落户办理指南(丹东市户口落户政策)

  丹东集体户落户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拟办理集体户落户的

  二、申请材料

  (一)社区集体户落户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单位录(聘)用或调转手续。

  (二)大学生集体户落户

  1.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提交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学生集体户口簿首页(可提供加盖保管单位印章的复 印件)。

  (三)单位集体户落户

  1. 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提交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可提供加盖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三、办理流程

  受理-确认

  四、办理地点

  各属地派出所:点击查看

  五、是否收费

  无

  六、是否支持邮递办理

  是

  七、工作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八、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7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涉及派出所业务请点击查询各派出所公开电话

本文标签: 集体户  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凤城  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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