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基金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1、起付标准:1.5万元
2、报销比例:1.5万元至10万元(含)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
3、困难群体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为5000元,5000元至10万元(含)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二、2021职工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住院所发生的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基金、国家公务员补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报销后,剩余部分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1、起付标准:1万元(其中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起付标准为0元)。
2、报销比例: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3、参保人员属于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体的:起付标准为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万元报销比例为8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