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大病保险报销分为一般人员以及困难群体两类,具体报销如下:
1、一般人员:
(1)起付标准:1.5万元
(2)报销比例(一个结算年度内政策范围内)
个人自付合规费用1.5万元至10万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个人自付合规费用1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2、困难群体:
(1)起付标准:5000元
(2)报销比例:
5000元至10万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0%。
大病保险报销基本前提:
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基金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