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新农合医保缴费什么时候开始?
泰州新农合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与城镇居民医保统一合并为泰州城乡居民医保,在每年的10月1日即可开始办理居民医保缴费了。
缴费期说明:
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缴费期,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或中断参保的居民:自其参保缴费到账或再次参保并缴费到账之日起,三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出生婴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到账,自其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其中新出生婴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涉及跨年度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足额缴纳2个年度的参保费用到账后,从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首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入学当年在集中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自当年9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