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热点问题:
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与驾驶证的区别是什么,可以互换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42号部令)第四十四条,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8号部令)第六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其中,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等等。因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与机动车驾驶证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证件,不可互换。
二、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后,从2021年3月1日起,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申领是否不用考试了,怎么申领?
按照国务院改革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明确自2021年3月1日起,各地不再组织开展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对于已通过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原规定颁发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在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前,对于已报名未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或已参加但未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的,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驾驶员考试需求,优化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安排,方便驾驶员参加考试。
对于在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前取得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制度改革实施后初次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对驾驶员组织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进行结业考核。驾驶员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对于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后申领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开展培训并进行结业考核。驾驶员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此外,对于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仍然执行现行的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三、关于货车司机从业资格证异地年审有哪些安排和部署?
货车司机从业资格证异地年审实际上指的是货运驾驶员年度诚信考核,这个事项在过去是不能够异地办理的,货车司机要回到原来发证机关所在地进行诚信考核。
2019年3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改进提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9〕33号),2019年年底上线了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实现了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的网上办理。但是由于宣传不到位,政策执行和落实不到位,在有些地区诚信考核异地办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今年加快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把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和诚信考核等五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纳入了今年的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加快推进。依托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修订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的通知》(交办运〔2021〕46号),优化了系统的办理流程,组织开展了业务联调,目前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已经可以通过系统网页端、微信小程序(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和手机APP(道运通)等渠道实现跨省通办。同时,系统还提供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换发、道路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补换发,以及“三检合一”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信息查询等网上办理服务。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加快推进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功能升级改造和部省联调,强化督导落实,全面开展宣传推广,让更多的道路货运驾驶员知晓“跨省通办”的渠道和流程,更好方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