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已登记注册且符合过户标准的机动车
2、本市转移
二、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委托代理业务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其中二手车交易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7、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
三、办理流程
1、验车,照相;
2、到交易大厅排队叫号受理领取受理凭证;
3、选号;
4、缴费;
5、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
四、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宁中路
电话:0518-85298851
五、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受理之日起一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