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法》规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持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于9月1日起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就近到受理点进行申请,校验本人出入境的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资料。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到证件。居住证采用居民身份证制作技术标准,确保在公共服务系统用于识读身份证的所有终端和设备都能快捷识读。
为最大限度地方便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我市共设有10个受理点,分别为:
1、海州公安分局新海派出所
2、高新公安分局郁洲派出所
3、连云公安分局户籍服务大厅
4、开发区公安分局户籍服务大厅
5、云台山风景区公安分局花果山景区派出所
6、徐圩公安分局东辛派出所
7、赣榆区新城行政服务大厅
8、东海县政务中心
9、灌云县行政服务大厅
10、灌南县公安局新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