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威发布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1〕111号)要求,经推荐审核,现将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体育总局群体司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电话:010-87182708传真:010-67111156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电子邮箱:wangbin@sport.gov.cn邮政编码:100763
体育总局群体司 2021年8月9日
二、连云港入选名单
连云港市体育局
连云港市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连云港市灌云县体育馆
连云港市海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文体站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健身秧歌协会
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
连云港市苍梧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