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贷款贴息申报后什么时候发放?
发放时间
贴息申报采用随时申报、按季发放形式。
申报后,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于季末次月5个工作日之内,将初审后的材料汇总上报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并在贴息经费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
贴息标准和期限
贴息标准为每招用1人不超过2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的贴息;额度为符合贴息条件贷款额的当期基准利率的50%,其中市级以上科技孵化器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符合贴息条件贷款额的当期基准利率的100%。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受理地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营业执照经营地址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贴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