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就业补贴第1类对象为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平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1-3类对象申请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职在平工作。
以在平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为主要依据,以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为佐证材料。
2.新(首次)来平工作。
由系统调用大数据认定,如近两年在平无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则认定为新(首次)来平工作。
3.年龄要求。
第1类对象须35周岁以下,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默认为X年X月1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35。第2类、第3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4.毕业要求。
第2、3类对象须毕业5年以内,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年份-毕业证书取得年份” ≤5。第1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5.单位要求。
按《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20〕68号)执行,其中第2、3类对象仅限企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