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人才补贴申请对象共分四类:
第1类对象。
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平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2类对象。
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平并在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3类对象。
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平并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4类对象。
2020年9月1日以前来平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此类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文件执行,2021年3-4月开展集中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