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第一类疫苗是由政府免费提供,公民应当依照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甲肝疫苗。
第二类疫苗为自费疫苗,您自主决定是否接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到当地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
儿童迁移应及时到新居住地登记。
流动儿童与户籍儿童享受同等的免费接种待遇。
儿童入托、入学须査验预防接种证。
接种须知
每次接种必须携带《儿童预防接种接种证》及《温州市儿童预防接种告知手册》,凭证登记接种,并妥善保管。
接种前,您应当详细阅读相应疫苗接种告知书,如实提供孩子的健康状况。如有接种禁忌症等请主动告知医生,如不告知即视同为健康儿童并适宜接种相应疫苗,如有疑问请向接种医生咨询。
接种后,请在预防接种门诊观察30分钟。
接种后出现低热、局部红肿、疼痛等一般反应的多为一过性的,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如发现高热不退、全身皮疹、局部淋巴结肿大或其他异常反应者需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情况告知接种单位。
第二类疫苗为自费疫苗,根据接种门诊医生的预约,您仔细阅读相应疫苗告知书后。自主决定是否接种,如决定不接种请告知医生决定接种则要承担相应的费用,支付相关费用即视为自愿接种。
接种禁忌症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辅料及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的儿童,禁止接种活疫苗;
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有严重心、肝、肾脏器的器质性病变(脊灰疫苗除外);
具体以各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暂缓接种对象
正在发热>37.5℃,咳嗽、腹泻≥4次/日或其他症状的儿童;
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发病期间;
严重营养不良;近期输血、使用过丙种球蛋白或免疫抑制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