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办理材料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注:《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方特产2022-09-25 23:04:02佚名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办理材料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注:《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