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潼南区禁捕水域将全面禁止垂钓。
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根据市农业农村委等8部门通告:
一、禁钓时间:在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禁钓期内
二、禁钓区域:潼南区境内的涪江、琼江、姬山河、古溪河、鹭鸶溪河、赤水河、白家河、双江河、滑滩子河、姚市河、龙台河、胜利河、塘坝河、复兴河、平滩河、侣俸河以及三块石人工运河(包括与干流水域一体的河汊水域,以水陆交界线为界)天然水域全面禁止垂钓。
为进一步落实“十年禁渔”,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公安局、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禁捕水域、渔具店、餐饮店、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落实长江流域禁捕执法协作共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