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受理流程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资格分别申请受理。
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申请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资格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本辖区医保部门受理;主城区(同上)申请城镇职工医保定点资格的医药机构及申请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资格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由保定市医疗保障监控稽核中心(人才大厦四楼407室)受理。
其它各县(市、区)申请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资格的医药机构,由本辖区医保部门受理。
在按要求做好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材料受理基础上,按照省局和市局上述文件有关规定及申请纳入工作流程,开展医保定点纳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