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暂停供热手续呢?
(1) 暂停用热申请:
并联、智能阀用户须在10月15日前在我公司微信公众平台或至我公司营业厅、小区所属供暖之家服务站填写申请表,用户申报后将由我公司统一进行关阀、断管;
串联用户每年按期申报暂停用热,需自行将取暖设施与供热管网断开,并将上下管道连通,经我公司确认系统可以确保其他用户正常用热后,办理暂停用热;
暂停用热影响第三方正常采暖和公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我公司不予受理。
(2) 延续暂停或用热申请:
2020-2021采暖季已成功申请办理暂停用热业务的热用户(不包含串联用户),如在10月15日前未交费,我公司将自动为您延续暂停用热业务;
2021-2022采暖季未申请办理暂停用热业务的热用户,如在11月15日前未缴费,我公司将进行关阀、断管操作;在采暖季结束后仍未足额缴纳热费的,自当年11月15日起,以逾期缴纳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3) 恢复用热申请:
用户须在10月15日前到我公司营业厅或小区所属供暖之家服务站缴清欠费后,办理恢复用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