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保定供暖什么时候结束?
3月13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20-2021年采暖季延长供暖的通知》。根据通知意见,保定市供暖时间暂定延长至3月31日。3月31日后,是否延长法定供暖时间,根据气温状况另行安排。
根据省气象局天气预测分析,2021年3月下旬全省大部分地区仍有冷空气活动,气温变化幅度和最低气温下降幅度较大。为确保低温天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用热需求,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延长供暖时间。根据气象情况研判,除张家口、承德、秦皇岛3市按照当地法定时间外,其他法定3月15日停暖的地方供暖时间暂定延长至3月31日。3月31日后,张家口、承德、秦皇岛3市是否延长法定供暖时间,其他地方是否继续延长供暖,根据气温状况另行安排。
冬季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该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雄安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和助力疫情防控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冬季供热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统筹安排,全力做好2020-2021年采暖季延长供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