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身高160cm以上;
2.裸眼视力4.5以上;
3.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下者建议不要报名:①面颈部文身或者瘢痕长径超过3cm的,带有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③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的;④患有精神类疾病、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等严重疾病的。
具体标准条件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