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措施,望各乡镇经办机构要及时督促辖区内领取待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认证,未通过认证的人员,将按照规定暂停养老保险金发放,直至通过资格认证后再恢复领取资格。
2、信息化认证方式是落实进一步简政便民的体现,信息化认证+协办员认证的方式,群众不出村即可完成,无法通过手机APP实现认证的人员,由所在村协办员负责协助认证。各级经办机构、协办人员要认真落实,绝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3、各经办机构在认证过程遇有问题及时与县人社局城居保中心联系,认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城居保中心工作人员在微信工作群中进行统一解答,城居保中心根据认证情况,向各乡镇经办机构下发未认证人员名单,各乡镇经办机构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开展认证工作,确保认证工作按期完成。
4、疫情期间,坚决杜绝人员聚集现象的发生。
5、此认证方式只支持“安卓”系统手机,苹果手机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