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填报的《失业保险注册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和资料即时受理,企业单位即时办结,事业单位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对符合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据《失业保险注册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网上申报开通说明》给单位。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一次性提出补报材料的要求。
新参保单位在业务大厅完成登记注册后,需自行开通网上申报业务。访问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服务大厅→河北省失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入网上申报平台。(https://he.12333.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