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出入境出入境通行证周末不能办理,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办理地点:出入境分中心(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
承诺时限:一般类型6个工作日/边境旅游类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市内 :12367
投诉电话市内 :0415-311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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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通行证申请材料
(一)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一)》(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
(四)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从事边境贸易的,提交边境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六)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提交本人导游证;
(七)因国籍冲突、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证件等情形需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