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费收费方式分为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收费价格不同,具体收费计算方式如下:
1.居民用户:建筑面积×90%×16.8元
2.非居民用户:建筑面积×31元。
缴费时间:
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1月15日(建议您尽早交费,开阀通水后方便您留出时间检修室内供热设施)。
供暖时间:
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
注意事项:
1、截止到2020年11月15日,未交采暖费的用户,视为用户主动放弃今冬用暖,我公司将按相关规定采取措施,今冬不再供暖。
2、严厉打击盗暖、偷暖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法律法规给予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