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宝鸡市能办理公积金商转公业务。
一、申请所需材料原件
1.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4.借款人的银行借记卡;
5.原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借款合同、贷款抵押合同、贷款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6.提前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剩余住房贷款证明(提示:通过管理部审批后还款)。
二、商转公贷款操作流程
审核要点:
1.须在受理通知书开具3个月内办理公积金贷款;
2.核对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身份信息、房屋信息、原商业贷款信息;
3.借款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办理;
4.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开具《商转公审批单》(表4);
5.原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借款人不能变更。如果借款人没有缴存公积金,配偶缴存公积金的,不予办理;
6.住房建筑面积、地址发生变化的按《不动产权证书》记载认定;
7.房屋总价发生变化的,按购房发票上的金额确定抵押物价值;
8.须以原贷款住房为抵押物,且已办理现房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