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学历教育提升补贴】
1.本细则中的成人教育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高考、广播电视大学等形式。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不在补贴范围。
2. 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已享受学历教育提升补贴的金额,从3万元补贴额度中直接抵扣。
3.申请人完成预登记后,在学习和补贴申请期间户籍迁出园区的,不再享受本补贴。
4.本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实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之前出台的有关政策意见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2018年1月1日前已预登记,但尚未享受补贴的,从2018年1月1日起按本细则的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