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庭共济医保怎么使用?
▶使用顺序:
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使用范围: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医疗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注意事项:
1、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的是个人账户资金,而不是使用家庭成员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
2、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只能本人实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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