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规定:
1.2021年10月14日以来新引进专科毕业生按“青云人才计划”政策执行,自缴纳社保之日起连补36个月。补贴对象为我市输变电及电线电缆、矿山装备及工程机械、新能源车辆及工程机械、农产品加工(现代食品)、高端化工、新能源及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医药及医疗器械、特色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纺织服装、新型建筑材料、出版印刷、起重机械等14个产业链企业新引进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职院校毕业生。
2.鼓励青年人才取得更高层次学位学历后回新工作。具体标准是:曾在新泰市工作且缴纳社会保险,取得更高层次学位学历且在2022年5月1日后返回新泰市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政策新学历生活补贴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曾领取生活补贴但补贴期限未满36个月的,按照本政策新学历标准发放剩余月份的生活补贴。
3.对在新泰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务派遣企业(含性质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可参照上述标准享受生活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全职在本企业或被派遣至我市其他企业工作,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就业登记;劳务派遣企业与用人企业应同时在新泰注册并纳税。
4.新泰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时间段为社会保险缴纳起始月份至第36个月份,既往不再补发。对未按照劳动合同在我市工作且缴纳社会保险不足3年离开新泰的人员,以发放补贴时间为节点,生活补贴自上一次兑现时间节点后不再发放,已发放的生活补贴不再追回。